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3年实施商标战略工作考评奖励的通知
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3年实施商标战略工作考评奖励的通知
根据霍政〔2011〕8号、霍政办〔2011〕10号、邱发〔2012〕1号、邱发〔2012〕2号文件规定和县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考评意见,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决定:
1、表彰以下单位和个人为2013年商标品牌发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:
①先进单位:一等奖为龙潭镇,二等奖为临淮岗乡、原县工商局,三等奖为孟集镇、长集镇、城西湖乡;
②先进个人(6名):何友光、苗田勇、张成、武永金、郑敏、张燕;
③奖励办法按霍商标办〔2013〕9号文件规定执行,涉及个人奖励部分按原定资金减半执行。
2、同意给予2013年获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5件商标(安徽省宏伟家具有限公司“宏杏及图”、安徽省蓼源贸易有限公司“图形”、安徽皖西麻黄鸡禽业原种有限公司“麻黄”、霍邱县荣芳米业有限公司“荣芳及字母”、安徽东升米业有限公司“心连心”)企业各奖励20万元。
3、同意给予2013年获得市知名商标认定的5件商标(安徽龙源米业有限公司“虹露及拼音”、霍邱县鸿盛米业有限公司“明亮及拼音”、安徽世华化工有限公司“世华及图形”、霍邱县环宇米业有限公司“旺淮及图形”、霍邱县兴陶琉璃瓦有限公司“蓼兴陶”)企业各奖励5万元。
4、同意给予2013年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申请商标注册的129件商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补贴1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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